在新手村经营酒馆的我无敌_第三百三十三章:马车与斑马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三十三章:马车与斑马 (第2/2页)

有了钱,你也可以包养年轻帅气的男人……虽然像是我这么帅这么有气质的人,你应该已经很难找到了。”

    “那我包养你怎么样?等我有钱了,我养你啊!”狐狸说出的话,着实是沐朝久意想不到的。

    他张嘴又闭嘴,不知道说什么。

    一枚金色的闪光在半空中划出美丽的抛物线,并且讲究着能量恒定而牵引出的对称性质,那枚金色闪光从狐狸的大拇指上被弹出,准确无误地落在了沐朝久的怀里。

    沐朝久取出那枚金色的光,原来是夕阳西下嗯余晖所照耀出来的一枚金币。

    狐狸说:“等这次的事情结束之后,和我回纯白镇吧,我喜欢那个地方。要是一切都无事发生就好了,要是今夜无事发生就好了。太阳落下,明天还是这个太阳,并不会因为黑暗与月光的优美,而使得太阳失去生计。人总要有明天的。”

    一枚金币,一个愿望吗?沐朝久心想。

    可是没有酒啊!这个约定可以算是成立吗?

    “我想冒昧问一下,为什么我一定要跟你回去?我觉得,塞勒涅王都挺好的,或许我可以在这里好好生活。”沐朝久问。

    他在犹豫是否收下那一枚金币。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喜欢那个地方,我喜欢纯白镇,那里能让我活得无忧无虑,靠着贩卖一些八卦情报我就可以得一个温饱,何必在塞勒涅王都中冒着杀头的罪名,在黑夜中奔波?”狐狸说。

    “你喜欢那个地方……但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沐朝久的手指捏住了那一枚金币。

    “我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个地方有你。这么说可以了吗?还是说要听一些伙伴朋友感情之类的故事?”狐狸冷冷地说,她的语气冰冷,但是面色已经通红。好在她没有转身,没有回头,沐朝久看不到她的样子——她想。

    “哼哼。”

    “你笑什么?”

    “没什么。”金光一闪,沐朝久手中捏着的金币已经消失不见。他心想,故事和酒是陪伴在一起不可或缺的,既然有了故事,那么酒也是会有的。醉人的不仅仅是粮食发酵后的味道,还有那些在生活中默默发生的故事。

    看来不得不回去了呢。

    约定成立了。

    ……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那人的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泥灰,衣服破烂,身上有一些伤口,伤口上还有新鲜的湿润血液。她拖着一副和衣服一样破烂的盔甲,或许那盔甲原来是银白色的,但是现在的凹凸撞击伤痕让它失去了光泽。她的脸是世界通用的大众脸,虽然有些可爱,有些婴儿肥,而有些地方还残留着化妆品的痕迹。

    但是没有人会在意她的脸,无论说她是否拥有一副倾国倾城的脸。毕竟她身上现在最显眼的东西,就是手上拖着的那破烂的盔甲,以及全身的死亡气息。

    这金属已经死了,这盔甲也已经死了,它的主人不知道寿命还有多长,而且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不是眼前的女人。

    瘪老三把对方扶起来,他有些希望对方的血液是被自己沾染上的,否则对方的处境未免太凄惨。

    女人满身是血。

    但是瘪老三又没有手上,他怎么可能将血液沾染在女人身上?

    瘪老三暂时忘记了自己着急着要去做的事情,而是担心地问:“没事吧,你好像一名孤注一掷后让队伍全军覆没的没落将军。你现在看起来比我这个老头子还要苍老。”

    “没事的,我只不过刚从战场厮杀而来……我不是没落将军,我是胜利归来的王者。”那人回答。

    她拖着破烂的盔甲继续走她的路,她也不打算和瘪老三继续纠缠,反倒是瘪老三对她有些依依不舍。

    “会在魔族的埋伏下变得奄奄一息,唯一生还的一名士兵,应该就是她没错了。”

    “已经死了……还是说依旧残存着一丝生机呢?”

    瘪老三看到女人的右手上焦黑的纹路,她右手的皮肤如同百岁老人,干枯紧皱,那像是一根粗大写实的树根。毫无生命力,毫无生息,这是梦百香右手的特点。

    她被巨大黑蛇的雷霆攻击给击中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着赫瓦贾·舒凤登那种硬抗雷击的黑骑士盔甲与力量。

    “相撞即是缘,方便留名吗?”瘪老三说。

    “我应该叫做……我忘记了。”女人说。

    “梦百香!”瘪老三大喊。

    现在瘪老三眼前的狼狈人影,就是曾经在胡清风和罗天龙之间,用自己骄傲身材和美貌来回纠结的梦百香吗?

    盔甲在地上被拖行拉出的痕迹渐渐远去,瘪老三和梦百香短暂分离。之所以说是短暂分离,那是因为瘪老三知道,沐朝久要求他一定要将梦百香带到指定的位置去。

    瘪老三不知道那人拖行的盔甲属于哪位大人物,或许是说,那不过是从一名普通骑士身上扒出来的尸体盔甲。仅仅可以确定的是,那西方中世纪风格的盔甲现在是梦百香的所有物。

    它或许曾经属于一位强者,它的主人差点和梦百香拼了个鱼死网破,它的主人或许曾经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着梦百香在死亡之下逃脱。能拥有那种实力的,怎么会是俗人?

    从款式和风格来看,盔甲的主人是一名骑士,骑士的数量很多,塞勒涅王都就有一支战斗力爆炸的骑士队。

    总感觉有些在意,不知道哪个势力的强者和塞勒涅王都的势力发生了火拼。

    事实上,梦百香之所以一直抓着那件盔甲,就是因为她要回到杜鹃花酒店去,告诉罗天龙——骑士队全灭了,都死在一群强盗和魔族多沙伽亲卫的攻击之下。蛇族的雷霆并不代表正义,但是它们却将正义审判了。

    梦百香还没走出两步,就再次摔倒在地上,死在了瘪老三的面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