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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干戚 第十四章 长歪了的契约论 (第2/2页)
量变带来质变,最后岚山都护府中的绝大多数臣民将失去他们的一切选择能力。他们将被迫挤在一个资源匮乏的大圈子里,分享极少的资源。虽然分配原则讲究绝对的“公平、公正”。 而那些掌控了岚山都护府绝大多数资源的“豪强、官吏”体系的少数人,则会生活在另外一个非常奢侈的小圈子里。其分配、享受的原则同样强调“公平、公正”! 两个圈子的享受待遇几乎是天壤之别,却又要共生、共处。 小圈子的人负责发号施令,鼓舞人心、分配收获成果。大圈子的人负责辛勤劳作,响应小圈子号召,贡献收获成果。 这一切都绝不是吕祖安想要的,哪怕这种模式非常利于完成他的“岚山伟业”!因此吕祖安果断地在议会上行使了自己的否决权。 吕祖安发誓!哪怕岚山到处都是外来jianian细、哪怕岚山到处都是懒散、或心怀不轨的人。吕祖安也要保证他们在岚山活的自在,想干啥干啥去。除非他们真切地干扰了别人的生活,侵犯了别人的自在,证据确凿! “不要试图去干扰别人,也不要甘心被别人干扰。哪怕出于善意,哪怕有着大义的名分。这将是岚山此后一切立政、立德、立法、立文的基石。凡与以上基础相抵牾者,本使必行否决之权。” 这是吕左使首次动用否决权的理由,然后抛下目瞪口呆的议员们,下班回家了。 欧阳在了解此事的因果后,也专门去都护府议会发表声明,支持左使言论,并同步行使自己的否决权。张大学士则扬言只要这些乱七八糟的动议再次被形成提案,他就要收回“放弃独立提案权、表决权”的承诺,提出解散议会、内阁的决议。并“保证自己的提案一定会被落实”!否则,他宁愿带着自己的粉丝团出走岚山,从头再来! 此后的议长刘二祖,明招山吕氏、及岚山太学也都纷纷表态声援“岚山三老”,岚山都护府面临建政以来的最大执政危机。因为,作为岚山创建人的“三老”调转枪口,闹情绪了。 其后的岚山都护府议会马上宣布改选,一批参与颇深的议员被弹劾下台,一些内阁官员被解职。甚至连无辜受到牵连的吕乔年都被发配驹山重工,专心研究物理、科技。 新当选的议员、内阁官员们开始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吕左使的“理学思维”。乔行简翻出吕祖安在鹅湖二会中的演讲稿,仔细揣摩“契约论”的本意。 自此,岚山都护府的管理内涵被定义为“职责”,而不再是“权责”。这个思想转变成为岚山此后一切律法的基石。 在学习、领悟了吕左使的治政理念后,他们又把权力和职责进行分解、简化,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种。很显然,岚山都护府的职责属于“有限责任”。然后议会开始开始小心构筑岚山都护府“小衙门、大民间”的“契约化”管理体系。 “拿多少钱干多少活”,这是吕祖安的观点。他不认为岚山都护府需要把治下民间的方方面面都照顾得无微不至。除了最基本的安全、医疗、教育之外,每个人都需要自己去面对生活。为此,岚山甚至对民间开放了刀枪弓弩的禁令。 虽然开放不是军中制式,但也足以民间自保、或为恶。只要你觉得自己活腻歪了,当然可以为恶。反过来说,如果岚山多数臣民都一起拿起刀子反抗都护府时。那么都护府就该原地解散,而不是去搞什么平乱! 即便面对不了也没关系,吕祖安向岚山都护府推荐了“保险联合体”,据说是受到“镖局”这门古老行业的启发。总之,你想干任何事情觉得没有把握的时候,你都可以找“保险联合体”,他们会对你的现状做出客观分析,提出一些规范和要求,收取一点保险费用。 在你缴费了,也遵循了他们所有要求和提示之后,如果你还是意外失败了,那么“保险联合体”就会根据当初协议向你提供约定好的那些救助。整个过程完全自愿原则。 这种负责民间管理托底的“保险”模式最早从海外贸易、异地走私商贸开始。因为投保的人相对多些,所以新兴“保险”行业的规模发展迅速,吸引了不少人投资跟风。后来更是逐渐扩展到岚山都护府的方方面面,从疾病到就业、到农粮丰产或歉收,甚至一度连关扑都有人“参保”。 因为“保险联合体”需要向投保人约定各种意外可能,所以这些条文一般会受到岚山律法的保护,甚至有些条款、案列还被大理寺作为释法判例加以引用。另外一些影响面较大的行业性条约,自然就成了某些行业准入的门槛。还有些则成了某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公约”。 林林总总的社会契约不一而足。总之,此后岚山都护府的立法思路都一直强调“律法从简、公约从繁”的模式。非常完美地体现出左使在鹅湖二会上提出的“契约论”主张。 很多时候你都能玩一下小聪明,可以钻一些岚山律法的空子,做些缺德但不违法的行为。代价就是你违反了一些公约、保险协议。此后你就发现,在这个岚山民间里,你将寸步难行。而这一切,并非来自某些少数人的授意。所以你完全是自作自受,无话可说。 吕祖安的“契约论”在岚山都护府的推广效果如何不可知,吕祖安也只是负责起个头。他相信,真正要做到那一步,还要看这个民间的自发努力。 如果整个岚山民间都不愿保护他们自己的自在,那他吕祖安又何必要多此一举? 还是那句话,“俺又不是你爹”!没必要包揽一切因果上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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