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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牧歌定理与豁牙定则【上】 (第2/2页)
对于自己这一只普普通通的、一米高的野鸡,对方没有什么可以在意的。 但这位窥探者谨言慎语,让杜五花一无所获。 但在倾听中,杜五花还是发现这位窥探者是和其他三人在一起的。 那仨是他的儿子。 这三个人,长得一模一样,而且说话、做事、穿着也是都一样,让杜五花感觉很是好奇。 那仨兄弟经常进行聊天,偶尔进行传音。 即使他们进行所谓的传音,杜五花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因为野鸡的听力要远超人类。 此外,这三兄弟修为一模一样,虽然在杜五花眼里,这样的修为还不够看。 —— 从他们的聊天中,杜杜五花得知他们竟然对自己俩兄弟行为不轨。 他们图谋二哥的牛皮书,并且要想将自己下锅炖鸡汤喝,并且还要做那劳什子“野鸡炖娃娃菜”。 在进入牛皮书时,杜五花将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二哥。 二哥听到后大为紧张。 他要自己持续监控对方,尤其是那三兄弟的情况,并且要在窥探者不注意的时候立刻就进入牛皮书内进行交流。 然后,他就停止了一切的修炼,只是双腿盘坐和苦思对策。 在县城时,这四父子监控了自己兄弟两天,并没有动手。 离开县城后,那位窥探者坐着飞艇,在二三十里外监控,而那三兄弟则或快或慢地围着自己两兄弟转悠。 这是典型的“猫戏老鼠再玩死”的把戏。 杜五花见过多次,二哥对此更是紧张。 这次,兄弟俩决定采用里外合击的方式抗击对方。 首先,二哥在外同时对付三兄弟,趁着他们不备重创乃至杀死它们。 其次,那位父亲兼窥探者肯定会立刻赶来,为此二哥需要将其弄进“牛厄智”里,再由杜五花将其弄死。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兄弟俩一定要竭尽全力,才可能平安回家。 稍微不慎,兄弟俩就会死无全尸,一定会变成“野鸡炖娃娃菜”,就好像他们已经吃过的那两条鱼一样。 —— “二哥,你觉得你敢杀人吗?” 当听到杜布说要杀死对方后,杜五花觉得二哥平时最喜欢小动物。 他连小动物都舍不得杀死,怎么会一下得了手? 毕竟,只有大哥在杀鸡什么的时候才不会心慈手软。 万一二哥出现迟疑、惊慌或犹豫,那俩兄弟可是要死得不能再死,在一个锅子里什么都分不开了。 “杀人,不就和杀鱼一样吗?” 二哥似乎不以为然。 二哥杀了两条鱼,剖了两条鱼,并且和自己一起吃第二条鱼。 对于这个过程,二哥确实由生到熟,已经有些巧手的感觉了。 但是,杜五花还是有疑问。 “二哥,难道杀人和杀鱼一样吗?” 听到杜五花的疑问,杜布停顿了一会儿,然后道,“从生命的被迫失去的性质上来讲,杀人和杀鱼确实是一样的。 “当然,鱼只是因为被养作食物来源而被杀,而他们父子却是要因为要作杀害我们的凶手而被杀。 “我们兄弟俩,这是属于被迫的自卫。 “二哥我从来都不喜欢杀小动物,连杀鱼也从来都是有必要才杀,并且坚决不滥杀鱼。 “从‘我要杀害他们/它们是有正当理由的’这一条来讲,杀人和杀鱼也确实是一样的。” 听到二哥的回答,杜五花觉得有哪里不对,但二哥讲得那样平淡,那样满不在乎,似乎将一切都想透了。 不管如何,二哥在这一点儿上确实是想得清清楚楚的。 杜家人从来都只怕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懵懵懂懂,却冒然想事乃至行事。 既然二哥已经想得清清楚楚,那么杜五花也没什么担心的。 它完全相信自己的二哥。 然后,自己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让二哥相信自己。 因为自己即将面临的威胁极大。 —— 在那强大的窥探者一现身,即要将其杀死。 问题是怎么样杀死?特别地,要不要杀人? 对此,阿花觉得自己不应当杀人,因为“人”是一种有两条腿的动物,和鸡实质上是一样的,除了没有羽毛。 在后半山东北角的时候,杜五花虽然和其他的兄弟姐妹等会争食,但从来没有想过杀死对方。 对于自己的亲生mama,杜五花的记忆已经比较模糊,但有一种隐隐的亲切感。 而到杜家后,特别是被杜十娘收养并且成为杜家的一份子后,杜五花有了更强的归宿感。 所以,你不能杀死同类。 即使在与那些造谣的野猫群进行攻击的时候,杜五花也不曾杀死任何一只猫,而只是啄伤了一只。 另一方面,杜五花现在又不得不杀人,否则自己和二哥就惨了。 我不杀人,人必杀死我和我的兄弟。 难道为了我的生命,就要剥夺想要杀死我的凶手的生命吗? 杜五花一时觉得犯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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