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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四章 人心 (第1/2页)
这黑衣人,身份竟然是风家四子之一,风千绪的二哥,风千问。 风千问,风家四子之中最神秘的一个,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据传说,他觉醒的异能是隐身。 这个异能,算是最顶尖的异能之一了。 所以,风千问,几乎撑起了半个龙组的情报组织。 只要有他在,就没有龙组得不到的消息。 这样强大的异能,简直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然而,异能者都有缺点,越是强大的异能,缺点越明显。 风千问拥有隐身的异能,却一辈子都只能像是一个阴影里的蛆虫,活在不见光的黑暗之中。 他的皮肤,只要被光线照射,就会快速的开始溃烂。 这让他永远,都无法用真正的面目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也注定了他,不可能成为龙组的下一代继承人,不可能成为风家的家主。 原本,风家四子之中,他的异能仅次于风千绪,又是二哥,轮也该轮到他了。 但可惜,这该死的副作用。 让风千问,就像是一个吸血鬼一样,永远的只能存活在阴暗之中。 他恨! 但却没办法。 这一辈子,从觉醒异能开始,就注定了他永远都只能是一个下位者,听别人的命令行事。 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他拥有千万人羡慕的异能,却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像是一条野狗,吃着残羹剩饭,眼巴巴的等待着施舍。 他不甘心! 他不认命! 谁说人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我风千问,就是要逆天而行! 在这世间,最令人心动的是什么? 不是美人! 不是金钱! 是权力! 只要有了权力,就能拥有一切。 而秦家,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一个仁善懦弱的少年,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风千问几乎是想也没想,就选择了秦家。 这些年来,他为秦老积累财富,组织军队,在海外秘密的营建着属于秦老的势力。 他甚至比秦老都用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这些都是属于自己的。 既然成不了龙组的老大,那我就自立为王,成为整个地下世界的王者。 那多逍遥! 那多快活! 然而—— 大火之中,风千问的衣服被烧的支离破碎,耀眼的阳光,让他的皮肤迅速的腐烂,血rou被火焰烧的滋滋响。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连秦老都不知道!”风千问不甘心啊,苦心经营了十年,却在最后被这个看起来善良无比的毛头小子暗算了。 “你也说过,我比叶错还可怕,比苏雅还聪明,我只是没有开发出自己的天赋。现在,我如你所愿的开发出了自己的天赋了。 既然你真的这么看好我,就应该知道,以我的心思,想要查到你,是很容易的。 你说的很对,这世界上,真正能和我比聪明的,除了苏雅,也没几个人了。 我只是以前没把心思用在害人上,现在,你看我多有天赋。” 秦扶苏笑的很和善,但那微笑,却是世间最恐怖的毒药。 风千问几乎完全的呆住了,他没想到,自己苦心的煽动秦扶苏干掉秦老,却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放出了世间最恐怖最邪恶的东西。 他再次想起来,秦扶苏不动声色的,就拿到了秦老保险柜的密码,这么说,秦扶苏还知道很多秘密? 想到这里,他惊恐的看着秦扶苏:“你——你还知道什么?” 秦扶苏微笑着道:“我隐忍了接近二十年,又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你们想让我知道的,不想让我知道的,我可能都知道一点。”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的身份,你是故意的受到我的蛊惑,然后杀了秦老,目的就是为了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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