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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派郎中】 (第2/2页)
对行业发展环境与市场需求的跟踪研究,特别是对银行业务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结构和组织形式种类繁多。 按其职能划分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和各种专业信用机构。 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中心,股份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并存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银行体系。 天地会银行经过几次改革,已形成了以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韦宝对聪古伦格格说的的中央银行,是在天地会政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天地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地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商业银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合资银行。 共同组成天地会银行体系的其他金融机构还包括信用合作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在天地会中央银行之下,韦总裁允许出现私人的信用合作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虽然聪古伦格格没有在韦家庄生活,但是聪古伦格格在京城走动过了,已经见识过了天地会的银行。 钱庄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 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 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 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 1933年,货币单位废两为元。 当时因银两和银元并用,其间必须有个折合率。 但计算非常繁复,而且折合率也上下浮动,犹如外汇涨跌一般。 先要将一银元折合成规元。规元也称豆规银,九八规元“。所谓规元,并无实银,只作记账之用。 与它对应的是所铸的二七宝银。 二七宝银使用时作九八升值,即为规元。 银元折合成规元的比例称为洋厘,例如洋厘为7225,即一银元可折合规元七钱二分二厘半。 洋厘的折合率每天由钱业公会分早,午两市开出公布,升降由当天市场上银元供需变化而变化。 清末,银行逐渐兴起,替代了钱庄。 解放后,钱庄多数停业。上海未停业的银行则与私营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公司合营银行。 在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多元化货币制和多种货币混合流通状况,使货币兑换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存在。 兑换业务则自西汉开始出现,到唐宋有所发展,始由金银店、柜坊等兼营。 元及明初,政府欲专行纸钞,民间仍用银锭和铜钱,银、钱、钞三品并行,多种公私机构商号兼营兑换业务。 明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年,大明宝钞贬值,政府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 此后几代,由于私钱庞杂,铜钱轻重不一,成色各异,制钱、私钱、白钱三者之间的比价差异大,变动多,兑换业更为发达。 如嘉靖时大开铸炉,钱币名类繁多,单是制钱就有金背、旋边等几十种名目。 在此情况下,贩卖铜钱和私铸私熔更多,乃出现若干专营铜钱兑换的金融组织,称为钱店,又叫钱铺、钱庄、兑店、钱肆、钱桌或钱摊。 嘉靖八年,1529年,私贩铜钱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贩卖铜钱。 导致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钱桌、钱铺等“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物价翔踊”。 明万历五年,1577年,庞尚鹏奏准设立钱铺,是为钱铺法定之始,以市镇中殷实户充任,随其资金多寡,向官府买进制钱,以通交易。 从钱铺发展到钱庄,开始的时候,许多钱庄并非单纯做银钱兑换,往往兼营其他行业。 钱庄的鼻祖为“浙江绍兴人”,传说“乾隆年间他在南市老城厢开设炭栈兼做银钱兑换生意”;宁波钱业鼻祖称“方七”者,原是个鞋匠。 又如南京、九江钱庄有“兼做彩票”者;乐平地方有“布店兼营者”;在南昌、裕丰有些钱庄因兼营米业又称“钱米店”。 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若干小规模的兑钱铺、钱米铺等,在农村相当活跃。 随着钱庄的发展、家数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后出现了钱庄的行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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