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录_第二部 干戚 第十章 都护府的新政(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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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 干戚 第十章 都护府的新政(一 (第2/2页)

,难道去找冲虚和尚啊?

    真到那个时候,吕左使不过拍拍屁股走人。俺张某人就在此地,还能照样吃香喝辣的!阿掖山也一样是佛光高照!只有你们一家会人头落地,你们信不信?!

    田地是个好东西,那也要有命占去。看在过往情面上,今儿本大爷在此从一数到十,再不交出多侵占的田产,立刻执行军法。来人!给他们两家人排好队,待会儿十一抽杀!”

    霍仪立马带人冲上前,把两家人不分老幼,一个个绑了,全提溜到院子里排定位置。然后就开始磨刀霍霍,等着张从正数数。

    可怜马、谭两员外不过乡间财主,不舍得自家田产被充公那也是人之常情。此前各种推辞更是打着埋伏,想要多留点田地。做生意嘛,可不就是这么谈价的嘛?

    打死也没遇到张从正这等凶人啊!这才真正明白如今岚山是在哈官吃早饭,不是请客吃饭!看老张那架势,根本就不是玩虚的,这数都报到六了!你说你数那么快干啥啊?

    “张爷爷嘞,张祖宗哎!您老快停下。别数啦,别数啦!俺们全都依你还不行吗?不但多出的田产归公,俺们自家的田亩也全都捐了行不?只求您老能饶俺们一家老小性命啊!呜呜呜呜。”

    张从正转头看看跟过来的李大有、乔行简。那意思,看到吗?事情就该这么干!二人暗竖大拇指,果然是个活土匪!居然还是医家圣手?合着老张左手杀人,右手医人,很过瘾吗?

    马、谭两家事毕。张从正再下军令,各地加速田产改制。遇到阻碍也不许私下协商,只管登记家族姓名上报即可。又命李大有将各地上报的劣绅统筹归类,行军法“十一抽杀令”!

    都护府也充分发挥文宣优势跟进下乡,“打劣绅、分田地”的标语贴到乡间到处都是,口号喊得震天响。各地明教组织被再次发动,理清各地乡间的具体情况,检举本乡还有那些藏匿土地、对抗都护府执法的土豪劣绅。然后整理名册,上报都护府处理。

    甚至很多地方,还流传说圣教右使,岚山议会的议长刘二祖曾有一个不算明确,但确有其事的指示:要求每个地方组织“都要拿出确凿的检举指标”出来,土豪劣绅“必须有”!

    此后数月,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被“打、分”的土豪劣绅。当“十一抽杀”这种血腥军法被用于民事纠纷时候,平日耀武扬威,盘踞地方的那些豪强、劣绅,真如土鸡瓦狗般被一鼓荡平。

    或说军法之下,这些人中也许真有被冤枉的,但那又如何?事主家人可以收集证据,去岚山都护府的大理寺申诉啊。大理寺历来公正廉明,只要证据确凿,也不是不能平反的。

    张从正的看法非常精准,这些地方豪强不是不通道理,也不是不怕死,他们就是太过贪婪而已。和贪婪的人讲道理,就如劝婊子立贞节牌坊一样,绝无可能!

    岚山都护府既然要改变这个世道,单靠温文尔雅、谦谦君子地说理是不行的,你还要先让他们知道害怕才行。这样他们才会真心地坐下来和你讲道理。

    这个论断被记录在《张从正文选》第2卷,第7节,第14段,自此成为岚山建政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也是岚山执政思想的重要研究成果,此后贯穿岚山都护府的新政过程。

    可以说,岚山历次推行新政都能成效显著,张大学士功不可没。按照吕左使的总结,这叫“打一巴掌给块糖吃”。

    “各地的豪强们既然在大势、道理、实力上都落在下风,若再不长眼睛地往都护府执政的刀口上撞,那就不能怪都护府的执法严厉了。毕竟在这个时代,地方叛乱、流匪啸聚、河流改道、酷吏盘剥等等各种天灾人祸带来的赤地千里现象,并不少见。

    而如马、谭等海曲豪强,他们最初之所以敢于抗拒岚山都护府农业新政,其根源在于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岚山都护府“新政”的变革本质,和新政对发展农业生产力、发展岚山经济的重要性。

    在经过张大学士苦口婆心的耐心说服下,马、谭等地方豪强很快认清形势,踊跃支持岚山都护府的农业新政。并与原来的土地佃户,外来流民一起共建他们的美好家园。”

    ---《论岚山都护府时期的土地新政为大功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成因分析》第35卷,49章,21节。作者川普.奥巴马。

    不过在马、谭两员外后人的家史记载中,却是另一番模样,其曰:

    “先祖马(谭)善人,少从左使游。至岚山新政,左使欲改良田亩制度,先祖踊跃,欲举全家田亩相附。左使虑先祖家人甚众,亦须田亩自给,但收十一。由是争执。张大学士居间调和,先祖终以泰半田亩入官,新政遂行。

    彼川普者,西夷之人也,粗鄙不堪文。其祖阿骠骑得官。其行文多表骠骑之功,而暗抑卫将军。故其所言者,多荒诞不可信也。

    又有《宋明录》者,其中所载种种,亦多道听途说,叵测无据也。”

    这个就不可忍受了!或说他们家怎么骂川普混蛋,作者都浑不在意。然而却又失心疯般的犯浑攻击本文作者,却是婶可忍而叔叔不可忍也!

    要知道,俺只是一个汉字的搬运工而已,招你惹你啦?

    再说,但凡会码字的人,又有几个不是呲牙必报之辈?虽然作者不能穿入小说情节中与他们对质,然而自此删去马、谭两家先祖在《宋明录》中的故事,不使后文再现,亦足堪报复也。自此并立规矩,此后但有文中角色敢非议作者的,皆如此法炮制。特此声明,勿谓言之不预也。

    或说经过张大学士的清理,依然敢于抗拒执法的“土豪劣绅”也不是没有,但的确很少了。而且,在某些激进的革新主义者看来,这些“土豪劣绅”其实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但在另外一些负责执政的晋绥主义者看来,这些“土豪劣绅”只要能真正改过自新,那么岚山都护府一样要公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绝对不能强买、强卖,或者巧取豪夺。

    比如他们土地上原来种植的树木、庄稼,甚至连他们兴修的水利、翻建的房产。岚山都护府都可以委托某些地方商业机构协助核算价值,然后作价反还他们的本金,等等。

    大量的公共土地到手,除了屯田之外。岚山都护府还会优先向曾经在这些土地上耕种的佃户分发土地。再有那些早期满三年的流民,或虽然没满三年,但在卫国战争中立功的流民,也会得到一份田产,然后实行“五户联保”制度。

    至于那些最新收留的新来流民,就要继续在都护府的安排下屯田,约定三年后才能分、产分田。因为这些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属岚山都护府,所以这些人家都只拥有田产的使用权。

    岚山都护府这样做的最初意图,是想从法理上、源头上抑制土地兼并的时代弊端。但从实际效果看,除了他们名下的田产不得私下买卖外,无论在缴纳税收、服役、进学、入伍、行商、选举、入官等各个方面,其实都与那些私有田产毫无区别。

    甚至等到山东、两淮大开发时期,因为私人田产的土地变更手续麻烦,谈判繁琐。地方官府为了抢时间、赶进度,在修路、建学、兴业等方面,都会有意避开私有土地的位置,而选择都护府的公产土地。久而久之,这些私有土地的业主们,反而逐渐被这个大时代遗忘,成为新的流民源头。

    但无论如何,最起码在现在,岚山都护府的农业新政还是比较顺利地落实下去了。尽管过程中的确弥漫着不少血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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